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三十九条

第三十九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中级管理单位审批并报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备案:

变更或增补课题组成员;

延期不超过一年;

其他非重要事项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