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五章 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第二十九条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五章 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第二十九条 因课题负责人出国、生病、死亡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研究的课题,有关部门应停止拨款,并追回已拨经费的剩余部分;对按本办法第四十条予以撤销的课题,追回已拨经费。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