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章程(2018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根据工作需要,由办公室主任提名,经主任委员批准,可以增补委员。

根据评审工作需要,由相关专业评审组组长提名,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可邀请有关方面专家作为特邀代表参加委员会议或执行委员会议,但不能参加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