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2001年) 三十、 增加“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一章,作为第五章,增加六条,作为第四十三条至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 (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2001年) (三) 三十、 增加“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一章,作为第五章,增加六条,作为第四十三条至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 (三) “第四十五条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