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2017年)
发布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
现行有效
(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