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7年)
发布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
已失效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