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07年12月)

发布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 现行有效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