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07年12月)
发布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
现行有效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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