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2017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主任委员负责技术委员会全面工作,应当保持公平公正立场。主任委员负责签发会议决议、标准报批文件等技术委员会重要文件。主任委员可以委托副主任委员签发标准报批文件等重要文件。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