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18年) 第四章 独立董事产生、罢免及换届机制 第二十一条 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独立董事产生、罢免及换届机制 第二十一条 独立董事辞职导致保险机构董事会或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低于最低要求时,在新的独立董事任职前,该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因丧失独立性而辞职和被免职的除外。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