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三章 会计核算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会计处理 第二十四条 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会计核算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会计处理 第二十四条 保险公司应按保监会要求对未决赔款准备金定期进行回溯检验。通过比较重新评估结果与原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前期准备金评估的假设、方法与流程的合理性,以此发现问题并在后续会计期间的准备金评估中进行修正。保险公司准备金提取出现重大偏差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