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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协商设立风险调节机制的,实际收到的投保人划转的大病风险调节基金,或实际向投保人划转的大病风调节基金,也应计入本期代理业务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