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1号: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2021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对D类公司,除可采取对C类公司的监管措施外,还可以根据情况采取接管以及银保监会认为必要的其他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