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2012年)
发布机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
效力
现行有效
为了做好“十二五”时期就业工作,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