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2012年) 1.

1. 推进城乡和区域就业统筹协调发展。坚持城乡统筹,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消除劳动者就业的城乡差别和就业歧视,创造公平就业环境。加强分类指导,推动东部地区加快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就业质量;指导中西部地区结合产业的梯次转移,引导更多的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重视解决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就业问题,给予政策倾斜,支持其发展经济扩大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