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2012年) 02 省、地(市)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程。新建和改扩建一批省、地(市)级人力资源综合服务设施, (三) 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2012年) (三) 02 省、地(市)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程。新建和改扩建一批省、地(市)级人力资源综合服务设施, (三) 加强监测评估,营造良好氛围。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和绩效考核机制,加强监测评估能力建设,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密切关注各地规划实施进展,加强规划实施的宏观指导,做好年度计划、地方规划与本规划目标任务的衔接。开展广泛宣传,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通过自身努力实现就业,动员社会各方关心、支持就业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02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