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营业规则(2024年)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四条 用户销户,应当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销户应当停止全部用电容量的使用;

供用电双方结清电费;

查验电能计量装置完好性后,拆除接户线和电能计量装置。

办完上述事宜,即完成销户,解除供用电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