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港澳食用陆生动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七条

第七条 饲养场向所在地海关提出注册登记申请,提交饲养场注册登记申请表和饲养场平面图。

饲养场所在地直属海关组织开展材料审核和实地审查,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颁发饲养场注册登记证书;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