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2022年)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2022年) 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执业,是指注册会计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业务。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