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2013年) 第二章 评价指标和等级 第十三条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2013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评价指标和等级 第十三条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采取评分方式。 环保部门根据参评企业的环境行为信息,按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方法,得出参评企业的评分结果,确定参评企业的环境信用等级。 评定环保诚信企业,按照前款和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