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2013年) 第二章 评价指标和等级 第十二条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2013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评价指标和等级 第十二条 企业的环境信用,分为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四个等级,依次以绿牌、蓝牌、黄牌、红牌表示。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