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档案管理规定(2023年) 第四章 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与归档 第三十六条 企业档案管理规定(2023年) 第三十六条 第四章 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与归档 第三十六条 企业可以按照规定通过接受捐献、购买、代存、交换等方式收集档案。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