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档案管理规定(2023年) 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归档文件材料整理应当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保管和利用。整理方法可以参照《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9705)、《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DA/T50)、《录音录像档案管理规范》(DA/T78)、《会计档案案卷格式》(DA/T39)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