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06年) 第三条
第三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范的长期股权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职工薪酬计划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规范的、以股份作为支付基础的交易,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债务重组交易,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企业合并中合并方的或有对价合同,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原保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
再保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