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06年) 第一章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06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第三条 衍生工具,是指本准则涉及的、具有下列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 第四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第五条 本准则不涉及企业作出的不可撤销授信承诺(即贷款承诺)。但是,下列贷款承诺除外: 第六条 本准则不涉及按照预定的购买、销售或使用要求所签订,并到期履约买入或卖出非金融项目的合同。但是,能够以现金或其他金融工具净额结算,或通过交换金融工具结算的买入或卖…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