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06年) 第三条

第三条 衍生工具,是指本准则涉及的、具有下列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

价值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变量为非金融变量的,该变量与合同的任一方不存在特定关系;

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情况变化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同相比,要求很少的初始净投资;

未来某一日期结算。

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一种以上特征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