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价格认定复核办法(2018年) 第二章 复核的提出 第七条 价格认定复核办法(2018年) 第七条 第二章 复核的提出 第七条 对影响价格认定结论的事实存在争议的,价格认定机构应当要求提出机关书面确认或者提供相关专业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 第六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