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价格行政处罚证据规定(2013年) 第四章 证据的审查与认定 第三十八条 价格行政处罚证据规定(2013年) 第三十八条 第四章 证据的审查与认定 第三十八条 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证据材料,在经过充分审查,认定其真实、合法后,可以作为定案依据。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