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3年) 第五章 送达与执行 第四十七条 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3年) 第四十七条 第五章 送达与执行 第四十七条 价格主管部门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业整顿处罚的,责令停业整顿期限最长不超过7日。 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