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3年) 第四章 一般程序 第二节 调查取证 第二十八条 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3年) 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一般程序 第二节 调查取证 第二十八条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以案件调查报告为基础对案件进行审理,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对所办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清楚; 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 定性是否准确;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 程序是否合法; 责令退还及处罚种类、幅度是否适当。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