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011年) 第四十九条

第四十九条 保险公司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中国保监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进行处罚:

未按照规定报送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备案的;

未按照规定报送停止使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相关报告的;

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保管与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相关的其他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