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2021年) 第二章 工作程序 第二节 救助申请的受理 第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2021年) 第十八条 第二章 工作程序 第二节 救助申请的受理 第十八条 救助申请人提交的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书和相关材料齐备后,检察人员应当填写《受理国家司法救助申请登记表》。 第三节救助申请的审查与决定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