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出庭举证质证工作指引(2018年) 第四章 质证 第三节 对辩护方证据的质证 第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出庭举证质证工作指引(2018年) 第七十一条 第四章 质证 第三节 对辩护方证据的质证 第七十一条 对于因专门性问题不能对有关证据发表质证意见的,可以建议休庭,向有专门知识的人咨询意见。必要时,可以建议延期审理,进行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第七十条 目录 第四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