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1999年) 第五章 行政强制措施 第三节 拖曳车辆、锁定机动车车轮 第四十一条 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1999年) 第四十一条 第五章 行政强制措施 第三节 拖曳车辆、锁定机动车车轮 第四十一条 机动车违章停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锁定机动车车轮: 采取拖曳可能损坏机动车的; 驾驶员不在现场或者拒绝将机动车移走的。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