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和挂牌督办办法(2025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被挂牌督办单位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后,应将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将整改情况报部内相关司局,提出核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