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通航建筑物和航运枢纽大坝运行安全管理的意见(2019年) 七、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通航建筑物和航运枢纽大坝运行安全管理的意见(2019年) 七、 七、 保障措施 (十七) 加强组织领导。负责航道管理的部门要高度重视通航建筑物和航运枢纽大坝运行安全管理,在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明确责任和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 (十八) 加强监督检查。负责航道管理的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并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重点监管名单、约谈、挂牌督办等各项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积极推进部… (十九) 加强资金和人才保障。运行单位要保证安全管理资金投入。负责航道管理的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人民政府支持,加大安全投入力度,加强安全监管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利用科研院所、… 交通运输部 (十六) 目录 (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