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通航建筑物和航运枢纽大坝运行安全管理的意见(2019年) 四、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通航建筑物和航运枢纽大坝运行安全管理的意见(2019年) 四、 四、 强化重点环节和领域的安全管理 (六) 加强船舶过闸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过闸安全管理有关要求,运行单位要建立健全船舶过闸安全管理制度和调度规程,针对客船和载运危险货物船舶制定专项运行调度和通航保障方案并… (七) 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运行单位要根据有关技术标准加强对水工建筑物、闸阀门、启闭机、电气设备、金属结构、通信系统等设备设施的养护,保证其处于良好状态;按照国家有… (八) 严格落实大坝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负责航道管理的部门要督促运行单位按照水利、能源等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航运枢纽大坝注册登记、安全鉴定、除险加固、降等报废、调度运… (九) 认真做好防汛防台和枯水期保通工作。在汛期、台风季节,运行单位要按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指令做好通航建筑物和航运枢纽大坝运行调度,及时掌握气象、水文、地质灾害信息,… (十) 做好反恐怖防范和消防安全管理。运行单位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要求,依法履行反恐怖防范和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安全… (五)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