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2010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执法评议考核应当将内部评议与外部评议相结合。
内部执法评议考核的主要方法包括:
审阅有关报告材料、听取情况汇报;
组织现场检查或者暗访活动;
评查执法案卷,调阅相关文件、资料;
进行专项工作检查或者专案调查;
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水平测试。
外部执法评议考核的主要方法包括:
召开座谈会;
发放执法评议卡;
设立公众意见箱;
开通执法评议专线电话;
聘请监督评议员;
发放问卷调查表;
举行民意测验。
内部执法评议考核的主要方法包括:
审阅有关报告材料、听取情况汇报;
组织现场检查或者暗访活动;
评查执法案卷,调阅相关文件、资料;
进行专项工作检查或者专案调查;
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水平测试。
外部执法评议考核的主要方法包括:
召开座谈会;
发放执法评议卡;
设立公众意见箱;
开通执法评议专线电话;
聘请监督评议员;
发放问卷调查表;
举行民意测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