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章 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章 第二章 支持范围和标准 第六条 和美乡村建设方向重点支持东北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省份,聚焦未来将长久存续、人口集中的行政村(其中: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 第七条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向重点支持依托当地农业农村资源,补齐农业发展短板,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实现乡村多元价值,联农带农机制健全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 第八条 各地应根据当地政府投资能力,统筹采取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合理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等多种方式,探索建立市场化、社会化投入机制引进社会资… 第九条 本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采取定额补助方式。 第十条 对符合相关条件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采取直接投资、投资补助等方式给予支持,中央预算内投资直接下达到具体项目。 第五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