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委員會組織法(1954年) 第二章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第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委員會組織法(1954年) 第十四條 第二章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第十四條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以全體代表的過半數通過。 第十三條 目录 第十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