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河流治理建设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逐河流治理方案所涉及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后,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并在中小河流治理信息综合管理系统中进行任务销号。跨省河流方案所涉及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后,相关省份分别报送流域管理机构复核,由流域管理机构在中小河流治理信息综合管理系统中进行任务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