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小河流治理建设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三章 年度任务管理 第十一条 中小河流治理建设管理办法(2023年) 第十一条 第三章 年度任务管理 第十一条 水利部综合考虑各省、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年度治理任务建议和流域管理机构复核意见,经各省、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提出分省年度治理河流及项目任务清单安排建议。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