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五章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五章 第五章 打捆切块下达投资计划项目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对于打捆切块下达投资计划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或有关部门应当对分解后的具体项目,逐一落实项目单位(法人)、项目日常监管责任单位,明确相应监督管理要求,经项目日常监… 第三十条 作为打捆切块下达投资计划联合发文单位、会签单位的地方各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有关投资项目履行以下监督管理职责: 第三十一条 对于打捆切块下达投资计划的投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当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总体要求,明确监督重点并加强对地方的指导,必要时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对投… 第三十二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当重点加强对打捆切块下达投资计划有关专项的绩效目标审核和绩效跟踪监控,通过重点绩效评价等方式强化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该专项及年度资金…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