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 第六条

第六条 救灾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要体现应急机制的要求,体现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防灾救灾理念,突出政策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在全国人大批复预算之前,可根据防灾减灾工作的需要,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提前拨付救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