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出租出借:

已被依法查封、冻结的;

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产权有争议的;

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