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2024年) 第四章 使用方式 第二节 出租出借 第三十条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三十条 第四章 使用方式 第二节 出租出借 第三十条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的国有资产应当权属清晰且不存在纠纷,原则上不得在资产闲置的情况下租用借用、购置同类资产,不得在对外出租出借的情况下租用借用、购置同类资产。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