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科技型企业实施分红激励工作指引(2016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对于处于初创阶段等特殊情况的企业,根据企业功能定位、发展前景等因素,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可以管理类、科技创新类指标为主,体现初创阶段的发展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