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水利资金管理责任制度(试行)(2005年) 第八章 政府采购管理责任 第四十五条 中央水利资金管理责任制度(试行)(2005年) 第四十五条 第八章 政府采购管理责任 第四十五条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负责政府采购计划的汇总编制、审核和上报工作,并严格执行批复的政府采购计划。 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或未按政府采购计划采购的,业务部门负责人承担直接责任。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