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水利资金管理责任制度(试行)(2005年) 第五章 资金使用管理责任 第二十七条 中央水利资金管理责任制度(试行)(2005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资金使用管理责任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应严格规范资金支出审批程序和手续。 不按规定程序支出的,财务机构经办人承担直接责任,财务机构负责人承担间接责任。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