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七章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五十四条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五十四条 第七章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五十四条 对未能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在专项转移支付评审等有关工作中存在虚假、伪造行为的第三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十三条 目录 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