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重点产业转型升级与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三章 项目申报、审核及立项 第十八条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重点产业转型升级与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项目申报、审核及立项 第十八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组织建立专家库。专家库由技术、投资、财务等领域专家组成。 参与产业升级资金项目评审专家,须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